2007年11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出拳打妻女 莽夫获徒刑
范宝华 童正明

  11月12日,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期一年。7月4日,苏某因收看电视与妻子发生分歧,出手打了妻子一耳光。其女儿责问苏某为何要打母亲时,也挨了一记耳光。妻子一急又与丈夫发生扭打,结果被苏某用拳头打成鼻骨骨折。经法医鉴定,其妻伤势构成轻伤,女儿伤势构成轻微伤。